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
石灰石销售招标公告
我公司计划销售1.0万吨左右石灰石(实际数量以地磅过磅为准),该批石灰石氧化钙含量50%以上,粒度2厘米以下,现公开招标,主要内容如下:
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备石灰石矿产品加工、销售或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
2、标的简况:该批外售的矿石是钙化物厂破碎后粒度小于2厘米的碎石,氧化钙含量50%以上,装车地点在我司钙化物厂和原电石破碎场,招标报价前投标方可到现场察看具体情况。
3、销售招标底价:我司根据市场调查以及本批石灰石化验结果、质量情况等由招议标小组设定销售底价(开标评标时确定无税出厂价),低于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若遇到所有报价均低于底价,则我司可以不定标,重新组织报价或另行决定销售(或竞价)方式。
4、付款:购买石灰石必须做到款到发货,先付款(可分批)后装车,中标购买方需自行派车提货,运费由购买方承担,重量以我司地磅计量数据为准。
5、提货要求:本批对外销售的石灰石数量约1.0万吨,要求中标方按公司供销要求提货,两个月内拉完。
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方需在投标前(2024年7月15日10:00前到账)向福维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未中标的在一周内按原汇入渠道退还,中标的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不足部分补缴)。我公司收款账户为:户名: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82010101100000732 ;开户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
7、销售矿石投标方的报价统一为无税价,福维公司的开票税率为13%,中标后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格为:中标无税价×1.13,货款允许分批次预付(每批2000吨预付一次货款)。
8、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含资质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报价单等,须于2023年7月15日10:00点前密封送达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招议标办公室。收件人:李官如,电话:0598-3638012。逾期不接收。
9、石灰石装车由福维公司负责,中标购买方需自行派车提货,运输和卸车过程的安全风险和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中标购买方自行承担。
10、请按以下表格格式报价,报价单必须签字盖章方为有效,第一次报价单位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
附:《投标报价单》格式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
投标报价单
(矿石销售)
致: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对贵司石灰石销售(编号:FWZGB2024-01)项目投标报价如下:
名称 |
数量 |
无税提货价 (元/吨) |
石灰石 |
约1.0吨 (实际数量以福维公司地磅过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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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