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WZGJG-20240826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钙化物厂新增摆式磨及4个筒仓项目设计技术服务进行招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钙化物厂新增摆式磨及4个筒仓技改项目设计技术服务
1.2.建设地点:永安市曹远镇清水池村117号;
1.3.投资总额:人民币约750万元。
2.招标范围及内容:
2.1.招标范围:
2.1.1.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设备、土建、电仪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和施工期间须派人现场指导、配合等服务。
2.2.设计内容:在原有年产42万吨钙化物生产线的基础上,完善生产系统,以适应今后市场需要。新增4个筒仓,其中:1个小灰仓,作为新增一套粉磨系统的磨前料仓;3个成品仓,用于存放块灰、统灰、粉灰,成品仓库底安装一台地磅,用于装车计量用;新增一台磨机,用于磨制100、200目的石灰产品,该磨机产能应满足每个月7500吨100目和2000吨200目的石灰产品;氢氧化钙系统改造、仓顶设施及收尘管路优化及本项目配套自动化仪表等,具体内容与要求见附件1。
设备及设施包括:4个筒仓、1台磨机、1台地磅及相应配套的输送系统和电气及自动化仪表系统等。
2.3.招标人公布的设计技术服务费最高限价:含税12.5万元(投标单位应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率)。
2.4.设计周期:30日历天。
3.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的评标办法。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为:
4.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建材行业乙级或冶金行业乙级资质;
4.3.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工艺、机械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类注册建筑师;
4.4.投标人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4.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1日17时00 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曹远镇清水池村11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98-3638012 13906980046
传 真:0598-3639011
一、项目名称:
福维公司钙化物厂新增摆式磨及4个筒仓项目
二、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新增4#小灰仓:
在成品楼现有三个成品仓处往东延伸位置,增设1个小灰仓,作为新增一套粉磨系统的磨前料仓,接收来自制砂机破碎的小块灰和来自氢氧化钙选粉出来的粗粉,用来磨制供青纸的粉灰,也可以作为较差的小灰直接装车销售。
小灰仓直径约6米,顶部高度与成品楼高度相同,为18.5米,直筒高度约5.2米,有效容积约150m3,6.5米层设置装车平台。
工艺流程:通过改造制砂机的筛网,把石灰破碎成40mm以下的小块灰,通过加高的原板链提升机、分料阀、二台链运机把小块灰送到新增小灰仓,可单独外售。也可通过计量皮带,把小块灰送到新增的摆式磨系统,磨制成100-400目的客户需求的粉灰,通过新增的二台螺运机,送到原烧结灰仓或新增的5#灰仓。
2.新增3个成品仓:
在氢氧化钙车间和成品仓中间,该处路面宽度为11米,设置3个成品仓(5#、6#、7#),用于存放块灰、统灰、粉灰。考虑不影响道路通行和氢氧化钙通廊阻挡,成品仓直径为6米,东西向3个并列。仓顶高度23米,与原石灰成品仓平,便于输送设备的安装,仓底考虑装车高度,直筒高度约为11米,有效容积约300m3,6.5米层设置装车平台,整个仓采用钢支架和钢板仓。
工艺流程:生产的块灰/统灰,经04.07原来块灰提升机、分料阀、皮带输送机、送到6#、7#仓。
新增磨机生产的粉灰,经原烧结灰提升机、溜槽,送到1#仓,也可通过新增分料阀、链式输送机,送到新增5#烧结灰仓。
每个库底各安装一台散装机;库底安装一台地磅,用于装车计量用,防止过载后物料无处可卸。
3.仓顶设施及收尘管路优化:
新增4个料仓顶部设有防雨棚,对现有成品楼的3台单机收尘器接管进行改造,对原有接到装车位置的收尘管路进行封堵,新增的4个料仓仓顶和各扬尘点不另装收尘器,直接接收尘管路到已有的3台仓顶收尘器。仓底共4台散装机的收尘管道,接到成品楼顶收尘器管路,每个收尘管道末端加装蝶阀,没有装车的收尘点阀门关闭,装车时再打开阀门。
4.新增一台磨机,用于磨制100、200目的石灰产品。该磨机产能应能满足每个月7500吨100目和2000吨200目的石灰产品。磨机位置尽可能靠近现有成品楼,把1#石灰仓和新增5#仓作为粉灰仓使用。
5.氢氧化钙系统:氢氧化钙粗粉提升机加高,通过新增二台链运机,经新增7#筒仓侧面安装平台,直接送到4#小灰仓,用于生产100目的粉灰。现有的气力输送设备等可取消不用。
三.系统控制及电仪要求
1.系统控制分为集中控制和机旁手动控制两种方式。
2.控制系统采用DCS系统接入原有DCS控制系统,并配合计算机操作共同完成。现场设置启停按钮箱,操作箱采用不锈钢双门式。
3.各生产线操作均在主控室内完成,集中控制。
4.机旁控制方式选择开关处于机旁位置,系统的操作由机旁操作箱完成,对于一些单体设备亦采用机旁操作箱来完成。
5.对于各关键部位增加监控,接入现有中控监视系统。
6.对每个新建仓安装料位计并接入现有中控。
7.提升机需增设失速卡转打滑保护。
8.现场操作箱电缆为屏蔽电缆,并有备用电缆3芯以上。
9.所有电气设备按照国家二级能耗标准选型。
10.设计需提供电气安装图、电气及仪表设备的详细到货清单。
11.不足部分参照现有设计。
四.设计内容与要求
1.设计说明:现有烧结灰生产系统暂时停用,烧结灰仓改为粉灰仓,增加一台磨机能生产100目和200目的石灰粉,具体位置及工艺布置、设备选型需现场与设计人员商定。
2.工艺流程图。
3.设计生产线工艺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配管图。
4.生产所需的工艺设备表(要注明每台工艺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材料表。
5.生产过程工艺流程描述(包含环保达标要求、安全达标、职业卫生达标等内容)。
6.主要建筑构造物一览表。
7.生产线配套专业(水、电、气、自动化、道路等)设计。
8.给排水设计(如有)。
9.安全设施设计。
10.料场、料仓设计。
11.原辅材料、半成品和产品运输设计。
12.生产线环保设施设计。
13.土建工程设计(结构、建筑、基础)。
14.钢结构工程设计。
15.工程建设投资总概算。
16.满足施工要求及项目验收要求的图纸设计。
17.其他配套的设施。
18.满足设计评审要求的其他设计内容。
19.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
20.职业卫生设计。
21.利用原有生产线设备、设施的改造设计。
22.各下料溜槽建议使用合理厚度的耐磨钢材,设计的下料溜槽有足够角度缓解落料时带来的冲击力增加皮带的使用寿命。
23.新增加的板链提升机联轴器形式采用弹性柱销,提升机检修平台要合理有足够的空间进行检修。
24.所有户外设备电机需要安装雨披。
五、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1.设计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需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的各种标准、规范。
2.投标设计方需仔细阅读研究招标方提出的项目基本要求,所做方案工艺流程设计先进、所选工艺设备优良且符合招标方的实际需求。
3.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环保生产技术,在设计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完善的安全卫生措施。
4.最终设计方案必须经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方)评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