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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燕江东路28号1间店面(595#)招租公告

信息来源: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1-05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燕江东路28号1间店面595#)招租公告


招租人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以下租赁标的以公开招租方式广泛征集承租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1租赁标的: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房产(场地)分别招租,招租底价、租金递增方式及竞租保证金等见下表:


1.2房屋、场地状况、室内装饰及设施以租赁标的物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不含前租户可移动的私有财产),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物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物移交日起算。

1.3若原租户中标,则按原状移交若新租户中标,则须待原租户清退清楚后按清退完后的现状移交。

2.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金收缴办法

2.1租赁履约保证金

2.1.1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不少于 3 个月租金额,竞租保证金不足的,当日须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能冲抵月租金和其他费用。

2.2税费承担

2.2.1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人使用租赁标的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期间承租人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电信、公摊、修缮、电视收视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2.2.2永安市燕江东路28号店面,电费按相应表计户号由租户自行到电力部门缴纳;水费由福维公司代收代缴,每6个月抄表一次,根据相应表计使用数量进行计费每吨3.5元(含排污费)。闲置空地水电按公司转供能价格由综合管理部另行约定。

2.3租金收缴方式

2.3.1店面租金按照先付后用原则支付按每季度一次性支付租金,空地每年一次性支付租金

3.竞租人资格条件(原租户优先条件)

3.1要求竞租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2招租人不接受与招租人、产权人有历史经济纠纷的竞租人参加竞租报名。

3.3 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和相关规定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若原承租户不参与竞租或竞租未中标则在接到未中标通知之日起5日内清空原租房(场地)并完好移交给招租人。

4.竞租报价方式:密封报价

5.竞租保证金缴交时间

5.1竞租保证金应于202411417:30前汇达招租人指定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竞租(以招租人财务部门确认收款时间为准)。

 6.报名方式

6.1竞租人应在公告报名期间到招租人法顾室(或招租人指定的地点)报名,经招租人审核后领取相关招租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6.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6.2.1竞租人为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2.2竞租人为自然人:竞租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报名的须有竞租人授权委托书(签字及手印)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报名时间和地点

7.1报名时间:2024514日至2024112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若在此期间未有竞租人报名,则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顺延期间有竞租人报名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7.2报名地址: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法顾室(或招租人指定的地点)。

8.竞租文件递交

8.1 招租人开始接受竞租文件时间:2024114日上午8:00开始。

8.2 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217:00结束。

8.3 竞租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法顾室(或招租人指定的地点)。

8.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租文件不予受理。

9.租赁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跟招租人签订租赁协议以及房屋(场地)租赁安全协议,逾期不签订的,招租人可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租人: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永安市曹远镇清水池村117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60520213

监督电话:0598-3638040(纪检监察室)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2024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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